婚宴定金能否退还?
早在半年前,小张就在呼市一家酒店预定了2020年2月14日情人节举办婚礼。由于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婚宴只能取消。但是,酒店老板说自己也有损失,所以不同意退还预定婚宴时收取的2万元定金。请问,婚宴定金能要回来吗?
首先,本次疫情对宴会合同的履行构成不可抗力。虽然司法实践对本次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尚未做出过生效裁决,但根据2003年发生“非典”后的司法解释,我们认为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理由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该条第二款规定了构成不可抗力的三个条件,即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也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显然,此次疫情在半年之前是根本无法预见的,而从疫情的发展过程来看,也是不能避免和克服的。
2、相比2003年的非典,政府应对本次疫情采取的隔离治疗观察和限制人员流动的处理方式相似,甚至更加严格,造成的合同履行不能的原因后果亦有许多相似之处。
3、2003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非典’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由于‘非典’疫情的影响致使合同当事人根本不能履行而引起的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妥善处理”。因此,各级人民法院都认定为“非典属于不可抗力”,并据此作出了众多相关合同是否构成违约以及如何承担责任的裁判案例。
其次,不可抗力可以成为不履行宴会合同的免责事由。
2020年春节前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出台了相应的管控措施,其中就包括停办各类群体聚集性活动;市场监管部门还明确要求要求餐饮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婚宴无法举行,小张可以与酒店解除宴会合同,且双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合同;定金是为履行合同所采取的担保方式,合同解除后,小张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恢复原状”的规定要求酒店返还此前收取的宴会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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