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呼和浩特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了规范性文件专家点评会,会议由市法制办副调研员吴宏主持,市法制办主任郑平、各旗县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市有关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邀请自治区法制办审查监督处处长戴燕、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素婷、市法院行政庭庭长周燕以及大专院校、律师事务所等7位专家,对5件已经制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点评,本所合伙人刘小东律师作为受邀专家之一,参与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点评。会上,专家们从必要性、合法性、规范性等方面作了精彩点评,并对一些语言表述、逻辑关系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点评,专家认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呼政发[2015]8号)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通知》(呼烟专[2014]117号)两件规范性文件质量较高,但应注重后期的可操作性。
郑平主任在总结发言上指出,首次邀请专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点评,在我市规范性文件审查方式上是一大创新,使规范性文件由备案机关内部审查变成内外审查相结合,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过程中引入社会机制,有利于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学习,深入实践,积极研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的新思路、新举措,着力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健全备案审查具体工作制度和方法,坚决纠正审查中发现的违法、不当问题。同时要按照深化改革的要求,完成今年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各项工作。
材料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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