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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参加“依法行政”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07-03-23 浏览次数:6966 返回列表

 

        3月22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呼市新城区、赛罕区、玉泉区、回民区人民政府在新华广场设立服务台,围绕“依法行政”举行了大型宣传服务活动。作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本所委派合伙人单润泽律师和刘震兵律师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

        在此次活动中,我们通过向过往群众散发《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宣传手册的形式,宣传人民政府“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方针政策,并就人民群众关心的行政违法事件,行政监督、行政赔偿等问题提供了法律咨询。

        今年3月22日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将今年确定为依法行政年。今后,每年的3月22日都要开展活动,通过依法行政宣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广大群众的法律知识,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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