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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18 浏览次数:2836 返回列表

       2018年5月24日,应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邀请,本所赵波律师与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交流活动。赵波律师介绍了公司法框架的法律理论及法律依据、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行方式,并结合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特点介绍了国有独资公司的在治理、决策方面的特别注意事项。培训结束后,参会人员积极发言,分享心得,提出工作中的疑虑进行讨论。交流活动在热烈、务实的气氛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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