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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为春华水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发布时间:2018-10-18 浏览次数:2874 返回列表

      近日,经世律师成功为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春华水务)成功注册并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模20亿元,本次发行规模3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6.40%,计息方式为附息式(固定利率)。

春华水务为呼和浩特市国资委下设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业务方向为对水务工程、市政工程、生态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土地承包、节水器具、旅游项目进行投资。

经世律师作为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会员机构,为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草拟或审查与发行事宜有关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为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世律师助力内蒙古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2018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2018年1月19日,经世律师协助内蒙古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春华水务)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成功发行2018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7亿元,债券期限为1年,票面利率为7.00%,计息方式为附息式(固定利率)。
    春华水务为呼和浩特市国资委下设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业务方向为对水务工程、市政工程、生态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土地承包、节水器具、旅游项目进行投资。
    经世律师高级合伙人刘小东、单润泽、项义海、合伙人毕诗勇组成律师服务团队,为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草拟或审查与发行事宜有关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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