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日期】2004.12.16 |
【时 效 性】有效 |
【实施日期】2005.01.01 |
【分 类 号】113901200416 |
【失效日期】 |
【内容分类】其它总类 |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 |
【文 号】法释(2004)20号 |
(2004年11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5次会议通过,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正确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现就有关问题作出以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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