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为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一、多措并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一是强力推动国家及自治区加大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并及时宣传推广各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典型经验做法;二是拟组建自治区工业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部门共同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三是积极搭建融资平台,召开项目推介会,向金融机构推荐诚信中小企业,促进银企合作;四是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目前自治区已备案的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达82家,注册资金25亿元。成立了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五是加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培育中小企业上市,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创业投资、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进行融资;六是加快小额贷款公司建设步伐。全区已批准筹建小额贷款公司156家,注册资金约110亿元;七是加快中小企业金融意识的培育。一方面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指导力度,另一方面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综合培训力度,提高其诚信意识、金融意识和资信度。
二、完善和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一是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已出台《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意见》等多份文件,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融资若干意见(草案)》,争取2009年能够出台,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二是宣传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包括税收、融资、信贷、担保、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各个方面,鼓励企业用足用好这些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三是加大对各种收费的清理力度,在国家取消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自治区又取消和清理了10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四是完善中小企业引导调控体系,推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集聚发展。用中小企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的投向,引导中小企业围绕“双百工程”,搞好延伸、配套,促进产业集聚和升级;五是开展内蒙古特色工业园区发展课题研究,编制特色工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引导中小企业向园区集中,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六是建立并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信息化服务体系。组建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立创业孵化器,开展银河培训,建设中小企业内蒙古网,建立中小企业监测预警体系等。
三、切实抓好中小企业培育工作
一是加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符合“双百工程”(一个产业带动百户中小企业工程和一个园区带动百户中小企业工程)的成长型企业发展。2008年在争取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1902万元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又安排了1亿元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予以支持,2009年将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二是掌握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建立中小企业台账,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每年更新成长性中小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建立“中小企业项目库”等;三是多部门协作,提高服务中小企业水平。政府各部门、园区管委会及担保、金融、邮政、中小服务机构等部门积极合作,拓展思路,创新方法,积极搭建各种平台,开展多样化培训,帮扶企业拓展市场等,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不断加强;四是积极打造中小企业诚信环境,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和诚信企业家评选活动”,向社会公布731家诚信企业和诚信企业家名单,全面推进信用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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