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恒铁路(000594)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于2009年6月24日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根据发审委于2009年6月25日会议审核结果,国恒铁路(000594)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有条件通过。
经世律师事务所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
国恒铁路(000594)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8.1亿股、不低于4.7亿股A股,发行价格不低于2.61元/股,计划募集资金21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资金将用于罗岑铁路、春罗铁路及甘肃酒航铁路等项目,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国恒承诺以货币认购不低于1亿股,剩余部分向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
国恒铁路(000594)原名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更名为“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并迁址至天津市,2008年更名为“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自2003年起担任内蒙宏峰(000594)证券事务常年法律顾问以来,先后为公司资产重组、国有股东向深圳国恒转让国有股份、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及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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