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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两名律师被聘请为“内蒙古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发布时间:2011-07-07 浏览次数:4708 返回列表

      2011年6月27日,内蒙古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在呼和浩特市正式揭牌成立。我所单润泽律师、刘小东律师出席了揭牌仪式,并被聘请为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了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是今年内蒙古保监局强力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其中聘请了包括我所两位律师在内的五位律师担任调解员。调解委员会成立后,保险消费者遇到争议时,又多了一个解决纠纷的渠道。消费者只要符合调解委员会规定的调解条件,均可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承诺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调解,而且消费者不需为此承担任何费用。此外,申请人如果拒绝接受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意见,或者在签署调解协议后反悔,仍然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所能够有两位律师被聘为调解委员会委员,充分体现了本所在本地区保险法律服务领域的综合实力和综合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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