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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02-18 浏览次数:3002 返回列表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债券融资快速发展,存量规模不断扩大,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全区企业债券开始进入兑付本息高峰期。为了进一步强化债券风险防范工作,避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和投融资环境,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研究起草了《关于切实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债券发行、监管、偿付各环节各相关方的责任,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监管的几项措施。目前,该意见已由自治区政府以内政办发[2015]100号印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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