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法院对规避执行人司法拘留2522人,限制高消费102人,以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罪判处126人。
内蒙古高院新闻发言人、行政庭庭长王旭军表示,执行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延伸,执行工作牵涉着社会各类群体、各个行业、各个层次方方面面的利益,是胜诉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而长期以来,一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老赖,费尽心机逃避债务,有的千方百计隐匿、转移资产,这些恶意规避行为损害了司法公信和社会诚信。
为此,内蒙古高院加大对“老赖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法院把解决“执行难问题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执行行为、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活动、积极推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实行“老赖黑名单曝光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执行难问题在内蒙古自治区法院得到初步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