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路伟律师行香港办事处合伙人 尼尔•麦克唐纳(Neil McDonald)
2006年12月7日 星期四
过去6年来,逾24.1万家外资企业在中国设立,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超过3670亿美元。这刺激中国经济实现了规模空前的增长,反过来又吸引了更多的外资。
外国投资者之所以在中国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进行投资,其理由极具说服力。但在这一周期出现拐点时(这种情形肯定会出现),会发生什么情况呢?如果出现经济衰退,外国投资者将会怎样?
这不是一个投资者愿意谈论的话题。经济衰退可能会带来惨痛的教训。在中国投资(相对而言)比较容易。而将资金或资产抽离就不那么容易了。
在安排交易的时候,投资者应留心上述问题。中国有句俗话,说的是不要结婚前就想着离婚。在华投资方面,考虑退出时的方案,或许可以被视作相当于达成一项“婚前协议”。
那么在一个出现麻烦的市场中,投资者将会面临什么问题呢?中国最近刚刚通过新《企业破产法》(Bankruptcy Law),将于明年6月起实施。尽管该法律的出台是中国的一个进步,但该国法院和政府机构缺乏处理破产和问题境况的经验——在出现经济衰退时,这些情况是不可避免的。
目前,外国债权人的清偿要求通常排在国内债权人之后,而破产企业的资产常常被随意冻结,遵循的是“先到先得”的原则。
外国股东乃至债权人无可避免地排在最后。中国的法律规定颇为脆弱。法院常常受到本地各方和利益的左右。实际上,许多地方法院的法官甚至没有接受过法律方面的培训。
来自政府方面的压力、对地方利益和雇员的保护、贪污腐败的地方官员、不够健全且缺乏透明的立法框架和法律体系、严格的外汇管理法规和难以应付的官僚作风,这些因素混合在一起,在经济繁荣时期是一些问题——而在经济衰退时期,它们则将是灾难。
对外国投资者而言,中国企业倒闭所带来的不幸后果,从一些引人注目的案件中可见一斑,例如粤海投资(GDE)、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GITIC)和珠光(Zhu Kuan)等破产案。这些案件发生在过去10年来的大规模投资之前。如果发生严重的经济衰退,将给没有经受过考验和本已脆弱不堪的法律体系造成严重负担。
对投资者而言,中国存在着大量的机遇。然而,寻求这些机遇的投资者,应留意到那些任何新兴市场中都存在的风险。
在中国投资时,留好退路是关键所在。那些没有准备的人,将会被这条中国巨龙喷出的火焰所灼伤。
尼尔•麦克唐纳是路伟律师行(Lovells)香港办事处合伙人,负责亚洲地区的企业重组和破产案件。
译者/何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