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2日,郑俊怀等5名伊利前高管涉嫌挪用公款一案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本所合伙人刘爱国律师作为被告人郑俊怀的一审辩护人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针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刘爱国律师重点就郑俊怀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以及郑俊怀等5名伊利前高管对1650万元资金的使用行为的性质展开了详尽的法律分析与论述。本所律师刘震兵、陈阵芳,律师助理项义海、刘泽政参加了旁听。本次庭审历时一天,法院将择日进行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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