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和指标体系、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事项。
会议指出,建立科学的考评办法和指标体系,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评价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要按照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公众参与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科学考评,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会议强调,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是监督行政处罚合理性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对全面推进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公正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种类、幅度实施行政处罚,公正执法,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
会议要求,做好应诉工作对于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行政机关要把行政应诉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强应诉能力建设,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会议还研究了自治区直属部门所属企业脱钩改革和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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